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消防车一辆项目询价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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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消防车一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浙欣(海)【2021】D089号

  项目名称: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消防车一辆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消防车一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消防车一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社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455660

  质疑联系人:15712646023

  质疑联系方式:13625867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丽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883951

  质疑联系人:徐佳怡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8839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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