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城区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城区人民法院X光安检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HS[2021]0813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6.8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城区人民法院拟采购X光安检机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5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9月04日9:00—2021年09月08日18: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微信报名(微信号:19905245633)。
(四)联系人:梁璇 联系电话:19905245633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9月09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15:00;
谈判时间:2021年09月09日15:00。
(二)文件接收和谈判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三)响应文件接收人:梁璇 1990524563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完成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西路18号
联系方式:刘志晨、1801210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905245633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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