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R2021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及移动检查车部分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2021年9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若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关于永春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移动检查车部分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郑其颖,潘才坤 05952388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鹏辉、1895917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1895917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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