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1. 项目编号:JC-HG20210073
1.2. 项目名称:2021年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984.34488万元,详见下表:
包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万元) |
1 |
便携式X光机 |
10台 |
43.5 |
435 |
2 |
爆炸物毒品探测仪 |
5台 |
29.61 |
148.05 |
3 |
手机存储恢复设备 |
8台 |
24.205 |
193.64 |
4 |
采集录入防差错系统 |
1套 |
91.54368 |
91.54368 |
5 |
4G执法记录仪 |
244台 |
0.3898 |
95.1112 |
执法记录仪采集平台(4G图传平台+数据管理平台) |
1套 |
21 |
21 |
|
合计(元) |
大写:玖佰捌拾肆万叁仟肆佰肆拾捌元捌角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第1包45个日历日、第2包60个日历日、第3包45个工作日、第4包15个工作日、第5包30个日历日内交付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984.34488万元
1.7. 最高限价:984.34488万元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第1包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须包含生产III类射线装置、销售III类射线装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第1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须包含销售III类射线装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备查;第2-5包投标人无特殊要求。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1.11.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1.12.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
1.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311-6672551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北路天翼路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
联系电话:021-3329299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1.14. 投标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附件:2021年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检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08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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