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采购一批酒精检测仪,欢迎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名称:昌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酒精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96200元(项目最终费用以项目结算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本次遴选只接受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再发设备数量及参数清单,报名单位再根据设备数量清单拟定报价函。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须装订成册),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盖章提交(格式自拟)。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一)选定供应商工作由邀请人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交资料的所有供应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作流标处理,从新发布邀请公告;若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通过比选,择优选出一家供应商作为本次中标的供应商。
(二)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单位电话通知中标供应商。
(三)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签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报名地址及时间: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73号交警大队三楼办公室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收。
联系人:麦波,联系电话:0898-26651726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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