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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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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2631

  项目编号:ZHWZ2021-230HW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手机取证分析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98,000.00 6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合同包2(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投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3)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详见附件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信用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合同包2(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购买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李文琴,0756-3361010、wzzb@zhptc.net),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人:倪警官

  联系方式:0756-8649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康

  联系方式:0756-3361996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0日
附件下载:招标委托协议书.doc
附件下载:(发布稿)230HW珠海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电子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取证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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