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1-14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2日
采购日期: 2021年8月6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捍卫者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南省醴陵市船湾镇乐家社区服装街101
成交金额:¥18585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预算价200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章萍、胡新晨、吴绪宝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地址: 霍山县淠源东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860495313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高桥湾路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9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高桥湾路,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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