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6日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DL2021175128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电子物证实验室
1.0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20:00:00至2021年08月16日14:30:00(北京时间)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http://gm.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16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标之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后点击代理机构代办→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8月11日 17: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08月12日 17: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http://gm.szzfcg.c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南门体育馆6号门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128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http://gm.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科林路333号光明分局指挥大楼
联系方式:0755-8444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755-83881282
八、附件
招标文件:-点此下载-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http://www.szzfcg.cn/portal/topicView.do?method=view&id=1138300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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