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对2021年中国联通吐鲁番市分公司执法记录仪及平台建设(二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1年中国联通吐鲁番市分公司执法记录仪及平台建设(二期)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79台执法记录仪及其相关的设备调试、平台对接服务。
1.2采购预算:48.67万元(不含税)。
1.3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1.4供货地点:吐鲁番市。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新疆金诺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执法记录仪及平台建设(二期),政企客户高昌区公安局出具的“关于科达执法记录仪及平台建设的情况说明”中仅有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符合其使用需求,且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新疆金诺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本项目属于《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第五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方式明确;联合建设指中国联通与其他电信运营商、混改战略投资者联合建设”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关于审议《高昌区公安局执法记录仪二期建设项目投资采购事宜》的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21号),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3)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中政企客户方已明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满足客户方要求,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文化路6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卫星路481号秦基大厦A栋702室
联系人:王依雪
电话:15699138200
电子邮件:1255512544@qq.com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995-6260935(24小时录音电话)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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