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康市公安局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1106012021028-0010
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警用装备智能化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03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警用装备智能管理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局属各单位装备室、应急库、装备管理中心提供智能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陆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8: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八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三)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四)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六)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七)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所有投标单位无需人员到开标现场。开标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如有询标,请及时回复,询标回复时限为询标发起十分钟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八)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1、政采贷
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可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风险提示
(1)本宣传简介仅为方便各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不作强制要求。
(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使用请注意。
(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兜底或其他连带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丽州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关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7102787
质疑联系人:姚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10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924548
质疑联系人:施明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18144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 :王琛
监督投诉电话:183589629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项目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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