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警用招标

河源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重招2)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05
加入收藏

  项目概况

  河源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3层B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WX20210601

  项目名称:河源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3层B7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3层B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3层B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4.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在附件下载打印);

  5.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安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6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纬十一路北边大同路东面大同综合市场3层B7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0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62-3300039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河源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重招2).doc

BY:

版权声明: 本文由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1-07-05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河源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重招2)竞争性谈判公告 | 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