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狱政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忠市星河国际公馆三楼307室(吴忠三中向西20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DZCW-2021-(00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狱政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54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5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狱政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DZCW-2021-(00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狱政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440.00元
最高限价:3554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狱政装备采购项目 |
狱政装备采购 |
采购对讲机、新式单警腰带、轻便式警棍、手铐、警笛、金属探测仪、照相机等 |
355440.00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4、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7-05至 2021-07-12 18:00:00(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7905685qq.com报名。
地点: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售价:0元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7-26 15:00:00(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星河国际公馆三楼307室(吴忠三中向西2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1-07-2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星河国际公馆三楼307室(吴忠三中向西2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侯家湾
联系方式:13895656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阳光城商务广场1#写字楼301室
联系方式:13895229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伟
电话:138956564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勇
电话:13895229852
2021年07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中标)候选投标人。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4、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星河国际公馆三楼307室(吴忠三中向西200米)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7905685qq.com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星河国际公馆三楼307室(吴忠三中向西20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吴忠市利通区侯家湾)
联系方式:马伟 13895656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阳光城商务广场1#写字楼301室
联系方式:张勇 13895229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勇
电 话: 1389522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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