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革吉县公安局2021年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路蓬莱生态园新建楼三楼-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ZB-FJAH-AL21032
项目名称:革吉县公安局2021年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车辆
最高限价:129196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05 日至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 10时30分-13时00分,下午16时30分-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路蓬莱生态园新建楼三楼-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西一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6.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6.2.营业执照和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原件;
6.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6.4.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网站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6.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2019年度经第三方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报名后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革吉县公安局
地址:阿里地区革吉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文化路蓬莱生态园新建楼三楼-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4897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其山
电 话: 1863683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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