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招标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警用招标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医疗设备)

警用招标 2021-06-30
加入收藏

  招标邀请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欢迎合格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占地面积19.2 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5.25 万平方米。为更好地提升我院安防级别和解决安全隐患,防止携带违禁品进入医院,杜绝伤医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医疗机构诊疗秩序和医务人员安全。根据深圳市卫健委、公安局等部门对平安医院建设要求,我院基于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前防范,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管理手段,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现我院需在医院的主要入口处建设配套的具有疫情防控功能的智能安检系统,就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面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

  四、现场报名及截止时间:

  1)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园路一路1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04室,黄小姐,0755-86913333-8665。

  2)报名需备资料: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盖公章)、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公司法人授权书(公司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盖公章)、信用证明(深圳市信用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完整信用报告)。

  3)报名截止时间:2021 年07月02 日17时00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承诺函中有体现,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采购活动。

  5)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

  投递标书方式: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应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具体操作办法:提交一份投标书正本、四份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刻录密封)。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持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一旦到达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谈判时间:2021年07月06日1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程序如下: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成员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评标现场开标室,填写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10室 黄小姐收

  联系电话:0755-86913333,转8665

  项目要求:   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要求.pdf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1年06月30日

BY:

版权声明: 本文由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1-06-30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非医疗设备) | 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