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多功能物证检验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07 月 09 日 15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KAD21ZHGZ0511-65Y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多功能物证检验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多功能物证检验工作站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多功能物证检验工作站采购项目 |
1套 |
¥368,000.00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6 月 18 日至2021年 06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李小姐、0756-2663888、zhkeanda@163com)。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07 月 0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keanda.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路2300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0756-864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6号嘉丰花园一期3栋202房
联系方式:吴先生 0756-2663888
邮 箱:zhkeanda@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赵小姐
电 话:0756-2663888
广东科安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06 月 18 日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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