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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21年度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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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1年度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1年度空勤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招标编号:CZ2021008004。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台)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10

20

200

不含放射源

合计

2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设备及零配件、包装、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验收检测、人员培训、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中标产品上架南航内部商城(阳光商城),单价固定,南航旗下的各成员单位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向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产品上架南航阳光商城的相关工作。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

需方指定地点(南航全国各分支机构)

按采购人南航阳光商城订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样品提交至招标中心,不接受邮寄。投标样品包含:所投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一套、符合检测技术要求的适量的梯恩梯(TNT)样品,以便进行现场采样分析。投标样品需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每位投标人需派1-2名代表完成投标样品现场展示环节,展示时间各15分钟,顺序按开标一览表顺序,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投标人代表需保持电话畅通,评标结束后投标样品由投标人代表领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供应商所投型号的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须具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简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检验测试中心”(简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民航科学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或民航局指定的相关检测中心等综合性国家级实验室出具的设备检测合格报告,或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并且检测报告或许可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许可证书等证明文件PDF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一号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网站: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联系人:许工,020-86133727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309室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86125864

  EMAIL:chenmeimei@csair.com

  8.3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6138881

  9、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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