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2021-041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报名表、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扫描件发送至XNSCGZX@163.COM邮箱,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电子资料,报名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竞谈室(详见大屏),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乘坐32路、108路可达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竞谈室(详见大屏),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乘坐32路、108路可达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免缴,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31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4楼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1-766136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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