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JH-TP-ND-2021021 (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2021021)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公安局交警执法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希社(上海)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88弄15号1幢一层F区1123室
中标(成交)金额:38.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希社(上海)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嵌入式高清摄像机(含镜头、支架等);违法分析取证系统软件;车辆智能采集系统软件;图片合成处理软件;高清星光级取证摄像机(含调焦镜头);嵌入式低功耗AI算法处理器;车辆违法跟踪智能识别系统 | 臻识科技;希社(上海);希社(上海);希社(上海);海康威视;英伟达;希社(上海) | VTC729A-E;V1.1.1;V1.0.1;V1.1.2;DS-2CD7087FWD;JETSON-Xavier;V1.1.0 | 7套;1项;1项;1项;1套;1台;1项 | 8600;22000;16000;15000;18000;16000;2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石龙、刘卫兴、黄元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0(万元)-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帐 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梦龙街16号
联系方式:黄元斌 15159305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联系方式:毛思琦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电 话: 0593-283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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