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组织实施的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更新改造派出所枪弹室安全防护设备等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SSZB2021-ZC-HW-00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更新改造派出所枪弹室安全防护设备等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单位名称 |
深圳市弘远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鹏泰欣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 |
报价金额(元) |
299916.00 |
299860.00 |
299122.00 |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静逸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122.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更新改造派出所枪弹室安全防护设备等项目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日历日)内交货。 |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单位 |
深圳市弘远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鹏泰欣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 |
价格扣除比例(%) |
0 |
0 |
0 |
扣除价格(元) |
0 |
0 |
0 |
价格上浮比例(%) |
0 |
0 |
0 |
上浮价格(元) |
0 |
0 |
0 |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
299916.00 |
299860.00 |
299122.00 |
丁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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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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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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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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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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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3 |
2 |
1 |
七、公示期限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北侧。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深汕公安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166081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北侧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64245842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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