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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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安局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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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NBITC-202110396G

  二、项目名称: 慈溪市公安局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378000.00(元) 杭州永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江干区淘天地商务大厦1幢41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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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物证实验室设备 多路手机高速并行取证工作站 厦门、美亚柏科 1项 330000 FL-901V4手机取证塔
2 物证实验室设备 手机数据采集及分析系统 上海、歆仁 1项 220000 FFA智能终端采集分析系统(单机版)
3 物证实验室设备 计算机分析工作站 厦门、美亚柏科 1项 218000 FL-800 V5S 取证塔
4 物证实验室设备 电子数据恢复系统 厦门、美亚柏科 1项 280000 CR-2000恢复大师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培红,徐静波,王晶晶,严建军,黄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公安局

  地 址:慈溪市前应路15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331271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331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87356230

  质疑联系人:曹雪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873562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传 真:0574-63032032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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