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CGG202105001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公安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设备采购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4G执法记录仪及相关设备采购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15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168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 5 月 12 日起
2.领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zg-_VW3tNdtQVHBykLugw
提取码:5ekf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00分00秒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2515310923@qq.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层1705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85%;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三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按照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不见面交易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即:招标文件的领取链接地点)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滨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蒲承忠 联系电话:1886208800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权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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