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1-5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5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A包 | 包括电子物证现场取证勘查箱、电子物证勘查配件箱、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工作站、实验室装修等。 | 河南澳方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39号河南外包产业园A区D2楼3层325号 | 92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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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 包括电子数据恢复系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硬盘复制机、手机取证分析系统、互联网取证设备、电子物证保管柜、移动硬盘机械盘、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屏蔽箱、银行卡信息采集仪等。 | 河南发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名家19号楼东1单元11层32号 | 969,1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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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建新 张新春 李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不浮动);A包壹万叁仟捌佰元整;B包壹万肆仟伍佰叁拾陆元伍角;
收费金额:28,336.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2日 至 2021年05月1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辰路99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265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浩筑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B座6楼611号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336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33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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