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森林防灭火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不限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2021-DY-G001品目三
GZHS2021-DY-G001品目二
GZHS2021-DY-G001品目一
项目名称:救灾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防汛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森林防灭火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987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财购2021B000452324 | 救灾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 1 | 批 | 922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余财购2021B000452322 | 防汛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 1 | 批 | 143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余财购2021B000452320 | 森林防灭火类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 | 1 | 批 | 539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品目一: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完成。 品目二: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完成。 品目三: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00:00 至 2021年05月1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不限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品目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供应商的品目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供应商的品目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法: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95%,余款5%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3%收取。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大余县工业园管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1800707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宏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宏圣窗口)
联系方式:18770498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877049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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