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贡井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及相关装备采购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自贡市贡井区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贡井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及相关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656,980.00元(陆拾伍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55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813-3315755
附件:需求论证报告及论证内容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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