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受郁南县公安局的委托,对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YN2021CS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
三、采购预算:7207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项目需求;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郁南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参加磋商。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证明文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八、磋商时间:2021年4月22日9时15分。
九、磋商地点: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6日止。
十一、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郁南县公安局 地址:郁南县都城镇
联系人:陈银环 联系电话:0766-7338383 邮编: 527199
(二)采购代理机构:郁南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 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58号县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66-7599911 传真:0766-7599911邮编:527199
郁南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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