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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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格县公安局普格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警用中标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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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51342820210000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格县公安局普格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昌市新业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832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普格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包 单价:83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雷齐蓉、杨国、李深兰、詹卫红、张俊坤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 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 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代理费收取采购金额的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管单位:普格县财政局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格县公安局

  地址: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981553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与红专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广雷;联系电话:0371-65350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01109177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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