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S-CG-XJ-2021010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公安局2021年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凯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世纪阳光花园兰阳苑G-6幢2006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柒佰玖拾柒元整(¥4867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广德市公安局2021年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下方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下方附件 数量:详见下方附件 单价:详见下方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艳、马彪、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2.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广溧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建安大厦1712室,联系电话:0563-6967779 1850563991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公安局
地 址:广德市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费先生 13956608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联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桃州镇广溧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建安大厦1712室
联系方式:0563-696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50563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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