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宾区人民法院警务安全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ZC2021-J1-020036-GXHC
项目名称:兴宾区人民法院警务安全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4.6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6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警用物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至 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方式:请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证件合格且有效均须递交壹份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报名。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地址:来宾市兴宾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主任 ; 联系电话:0772-4855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人民路西129号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蓝工 电话、传真:0772-428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电 话: 0772-428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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