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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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青川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南段27号10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XCG-2021-0302(TP)

  项目名称:青川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采购执法记录仪50台、光盘刻录机1台、照相机12台、保密柜3组、反光背心100件。

  商务及其他要求: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付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除技术参数特殊要求外)。

  5.维护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维修时间超一周的须提供备用设备。(提供承诺函)

  6.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设备;在质保期外,终身维护维修,设备维修只收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技术服务等费用。

  7.安装及调试: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回访,提供设备检测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随附工具和仪器,所涉及的价格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

  8.验收: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立即要求退换,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6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南段27号10F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川县公安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川县公安四楼视频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川县公安局

  地址:青川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齐老师 15283904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精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南段27号10F

  联系方式:武老师1898199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老师

  电 话:  1898199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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