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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三防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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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三防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YC21-ZC010

  项目名称: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三防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9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9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移动水泵(静音型)、无人机

  2、标的数量:1台、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三防物资采购

1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119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4)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情况,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缴纳保证金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4点30分。

  2.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法人和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

  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新岩村二广高速公路旁

  联系方式:0763-683833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7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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