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泡沫消防车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泡沫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
C1100000096008278001001 | 泡沫消防车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到货 |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所提供消防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保证能在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并可享受地方免购置税政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4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1年03月01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7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公路港山西协诚招标东北办事处电子评标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兴隆台区新工街邮编:联系人:董野电话:04272851887传真:电子邮件:zb2851887@sina.com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四季青路八号四层430邮编:联系人:李嘉宁电话:18734861029传真:0106896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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