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JCDL2020061606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邀请书发出日期:2020年06月23日
采购日期:2020年6月30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陕西龙威安全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办上林苑三路21号
成交价:225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名单:郑猛虎、王恩霞、冯春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韩有军 郑猛虎
电话:15305553677 181555913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
项目负责人:陶金晶 高邦衡 联系电话:0555-2376008
收费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联系电话: 0555-2376008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 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公安局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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