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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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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 的 绥宁县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绥财采计【2021】0010

  3、采购代理编号: HNTFSYCG-2021-007

  4、项目编号: 2021CG02SN0105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2994659.00元

  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94659.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 (元人民币)
包一 被服及居住防护类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93265.00 1293265.00 20000.00
包二 救生类 861786.00 861786.00 13000.00
包三 装具类 839608.00 839608.00 13000.00
合计 2994659.00 2994659.00 46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2)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详细资料如下:

  ①提供有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提供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境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绥宁分部{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3楼(水务局斜对面)}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3)在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午9:00至 2021 年 3 月 4 日17:00,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标书及相关资料;

  说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请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如线上获取文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的支付凭证,线下获取文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的缴费凭证,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以及递交支付凭证和缴费凭证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各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单一包号进行一次性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包一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包二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包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9-8996650。

  未按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2、投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3、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4、开标地点: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八、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图1)

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黄女士

  2、电 话:1897391368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应急管理局

  (2)地 址: 绥宁县

  (3)联系人: 黄女士

  (4)电 话:18973913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邵阳分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春天2栋2单元303室

  (3)绥宁分部地址: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楼(水务局斜对面)

  (4)联 系 人: 向女士、 龙女士

  (5)电 话: 13975917899 、 136825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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