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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虹膜采集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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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虹膜采集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3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0-SB2560-ZFCG137

  采购计划书编号: [2020]605号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虹膜采集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4万元

  最高限价:26.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详情致电0579-83180811)

  注:该项目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本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且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提交资料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5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七)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9026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0579-83188379 8318051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谢先生

  电 话:0579-83188379

  (四)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171621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虹膜采集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图1) 1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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