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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声纹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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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声纹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3.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采购预算为1577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声纹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08-09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20-0754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1577000.00元(国库资金:1577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15770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11、项目联系人:包秀兰

  12、电话:69220180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7-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10 16:00:00至2020-07-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被授权人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现场报名和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资料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30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30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和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壹正叁副),双面打印,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不接受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如有不同以电子版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鋆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485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邮编:201700邮编:201700

  联系人:李敏钧联系人:包秀兰

  电话:021- 22176067电话:69220180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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