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原市交警大队购置警务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0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货物类2020-24号
项目名称:开原市交警大队购置警务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1754.00元
最高限价 ( 如有 ):221754.00元
采购需求:警务通 26台 8核,主频不低于2.2GHz,OELD屏
屏幕尺寸不低于6.44英寸,运行内存不小于8G
链接警务通打印机 26台 128mm*83mm*49mm,行式热敏,203dpi
移动机密卡 26个
所有产品一年质保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 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领取文件电子传输即可)
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0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报名供应商把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1695912321@qq.com,由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15041074108)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交易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网络发送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开原市交警大队
地 址: 开原市
联系方式: 15041074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开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开原市开原大街313号
联系方式: 024-79681339
邮箱地址: 543949477@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开原支行
账户名称: 开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100 1716 0040 5922 621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21425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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