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海关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513房间(65195848/58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20C1-009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元) |
||||||
01 |
执法记录仪 |
113 |
216,96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
海关指定地点(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采集工作站 |
5 |
76,54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谈判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采购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1513房间(65195848/5831)
方式:自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A2413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A24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自带U-key
本项目6月28日启动采购程序,不需公开采购意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孟先生0106519584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0106519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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