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20年省级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YJ-FXWZ2020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省级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入库及售后服务。
标段一:防汛专用袋、土工合成材料等物资 预算:567万元
标段二:冲锋舟、救生器具一批 预算:275.6万元
标段三:移动灯塔 预算:132万元
标段四:移动式发电机组 预算:100万元
本项目按标段评审并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采购公告发出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从http://www.jshyzb.com下载专区下载”政采登记表“,并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957558242@qq.com。由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注:接受非接触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25-86338714)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四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电汇、网银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电汇或网银成功凭证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需装订密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祚清 025-83332422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超 张琳 025-86338294
邮编:210019
十、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对采购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投标产品或服务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将组织对中标人的投标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和实地察看。
3、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供货期:标段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标段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标段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标段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供货地点:江苏省应急系统和水利系统有关仓库。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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