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H(2020)厦字采购第01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5165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思明区禾祥西路10号
联系方式:吴工 0591-21005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简,0592-516535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9.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0.联合体协议(若有);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33 至 2020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类别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税保支行 |
账号 |
3751 0188 0010 43928 |
3515 0198 6601 0000 0397 |
收款单位 |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
|
邮编 |
361006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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