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消防支队水罐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CZB32020010-A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 1515 号
成交金额:1896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范育红
朱娴
余平
何嗣明
洪亚楷
采购人名称: 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池州市
联系人:洪亚楷
联系方式:13955528119
采购机构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项目负责人:王蕾联系电话:0566-2020758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566-231829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名: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6月11日
版权声明: 本文由欧盾科技有限公司 2020-06-11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咨询热线 400-0789-119
售后咨询 135 8819 5382
北方大区 | 王经理:135 8835 3579
东北区 | 苏经理:135 8829 9505
华北区 | 张经理:135 8819 7592
华东区 | 徐经理:135 8801 6590
华东区 | 陈经理:135 8819 7592
南方大区 | 余经理:135 8801 6212
中南区 | 薛经理:135 8829 9951
西南区|章经理:135 8819 7236
西北区|汤经理:135 8835 8251
产品订制 | 肖经理:135 8819 6532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