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改造指挥车和购买器材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20〕1067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TCG2020-Z010-H004
评审日期:2020年06月08日
公示日期:2020年06月09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2、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25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国胜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749569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副楼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丁梦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改造指挥车和购买器材装备项目.pdf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20年06月08日1,413,200.00天津市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6号楼812
B2020年06月08日485,000.00内蒙古昊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软件园大厦B105-118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杜凤莲,刘和平,马晓瑜,王海波,闫昊博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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